三安光电: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木志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已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 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三安光电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促进三安光电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 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三安光电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木志荣,男,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校团委副书 记,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MBA 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DP 中心主任,厦 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等,三安光电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 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