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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600716凤凰股份(600716)2023-10-27 17:31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六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及财务方面的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应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需 要,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 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 更正情况。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 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第九条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年度报告工作监 管函件,独立董事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 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 交时间和完备性,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 断和决策,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