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凤凰股份:凤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600716凤凰股份(600716)2023-10-27 17:31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 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