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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600740山西焦化(600740)2024-04-22 16:28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 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者取向,或对公 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报告义务 人"),应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