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00740山西焦化(600740)2024-04-22 16:28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相关规定,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履行出资 人职责的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焦化2023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批复》(焦煤财函〔2023〕555 号),同意公司续 聘致同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主要审计人员召开审前沟 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现将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