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 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将相关情况提前与我们 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于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激发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促 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