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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策医疗: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1229
600763通策医疗(600763)2023-12-29 16:17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