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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600782新钢股份(600782)2024-08-08 17: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 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 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 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 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 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3 日)在 册的股东;现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