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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保税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2)
600794保税科技(600794)2023-12-15 16:17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