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 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能财务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风险管理体系,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 制度等都受到金融监管总局的严格监管,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形,2023年上半年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相关标准。浙能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 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2023 年 8 月 25 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对浙江省 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