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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600817宇通重工(600817)2024-06-21 19:41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第一类激励对象,2024年剔除激励成本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2025年不低于51%,2026年不低于63%,三年累计完成值达2023年的445%[6] - 2024 - 2025年第二类激励对象,2024年剔除激励成本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2025年不低于51%[7]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类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均为25%[6] - 第二类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均为50%[7] - 个人绩效考核A、B等级解除限售比例100%,D等级50%,E等级0%[11] - 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优秀解除限售比例100%,良好75%,合格50%,较差0%[12] 考核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4]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核实施和执行,对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4] - 董事会享有考核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4] - 未满足业绩目标,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8] - 委员会考核结束后合理时限内通知结果[14] - 被考核对象有异议可先与人力沟通,无法解决向委员会申诉,20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结果[14] - 考核结果作为解除限售依据[14] - 人力资源部门保留绩效考核记录并归档保存5年,超期统一销毁[15] 办法相关 - 考核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16] - 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与日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