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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600829人民同泰(600829)2023-10-24 16:5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股票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 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 《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