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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修订版)
600830香溢融通(600830)2024-08-30 18:09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预算、监督评估内外审计等[9]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2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通知 - 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15] 委员出席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应事先审阅材料[16] 会议记录 -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9]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该事项并说明理由[20] 规则说明 - 与其他规定矛盾抵触时以相应法律等为准并及时修改[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3] - 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废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