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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00857宁波中百(600857)2024-08-26 18:2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五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监事会等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1] - 提议股东可请求监事会召开,监事会同意应在五日内发通知[12] - 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特定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评估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情况[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审议[18] 通知与公告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6] - 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会通知[28] - 公司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会议主持与投票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不能主持时按规定依次由他人主持[3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无偿进行并充分披露信息[2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一票表决权[39] 投票时间与方式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同一股份只能选一种投票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4] 表决结果与决议 - 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应合并统计结果公布,公布前相关方负有保密义务[4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等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9] 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经理组织实施,监事会相关事项由监事会组织实施[5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