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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857宁波中百(600857)2024-08-26 18:2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细则施行与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1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