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600858银座股份(600858)2024-05-17 18:2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增加 ESG 工作职责[1] - 原《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自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1] 选举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 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 股东大会选 2 名以上独立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 30%选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13]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获投票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总数的 1/2[6] - 累积投票制选董事、监事,获选者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未累积全部表决权的 1/2[6]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6] 利润分配 - 公司可现金、股票等形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7] - 现金分配需满足会计期间盈利、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7] - 公司原则上按年度分配利润,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80%;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 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 20%[8] - 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可,提交股东大会批准[9]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10] 流程进度 - 修改内容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4] - 修改内容将提交股东大会并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修改[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