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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600858银座股份(600858)2024-05-17 18: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4年11月1日成立,1994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06.6589万元[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珠宝首饰制造等多项业务[12] 股权结构 - 上市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0,037,479股,其中国家股10,000,000股,占比16.6%;法人股20,337,479股,占比33.9%;个人股29,700,000股,占比49.5%[15] - 2012年4月13日公司总股本增至520,066,589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0,066,58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18,5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7,548,029股[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应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否则不得公开增发等[10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