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5年2月9日审议通过,2024年8月20日第一次修订[1] 任职条件 - 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职业道德等条件,8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5][7] 聘任解聘 - 聘任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通讯变更及时提交变更资料[7][8] - 解聘需充足理由,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职责协助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公司应提供便利[12][14]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任职条件参照规定[10]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及时报送重要文件,违规追究责任[15][16] - 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并报送证明材料[18]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