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减持规定 - 买卖计划通知董秘后,董秘5个交易日内核查并答复[9] - 减持A股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确认并披露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公告[1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 公司或本人因违法被调查等未满6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3] - 本人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特定期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高管股份转让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A股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A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身份信息[22]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1个交易日内向董秘申报信息[23] - 董秘接到申报后1个交易日内完成权益变动披露工作[2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香港规定年度业绩公告前60天内,其他定期业绩公告前30天内,以较严者为准)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规定,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15] 其他规定 - 董监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6] -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