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梅花生物: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73梅花生物(600873)2024-10-11 17:58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向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起止时间和地点: 1 法律意见书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及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系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召开 2024 年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