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科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通,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 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 划。 1 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云南省证监局、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