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制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不受提前通知时限的约束,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