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提名委员会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会议材料汇总 审核、会议通知与召开、会议决议起草工作等;(二)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