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年8月21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4人,实到委员 4 人,符合相关规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李志 军朱生主持。 经参会委员共同商榷,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 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