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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968海油发展(600968)2024-04-15 20:07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 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 1.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的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 3.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