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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600968海油发展(600968)2024-04-15 20:07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 率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 1 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独立设置募集资金 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 量的,应事先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协议内容 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 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 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