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 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 审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年度经营 绩效考核指标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 酬政策执行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制定绩效奖励方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