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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0982宁波能源(600982)2024-04-22 20:3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总经 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 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