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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600990四创电子(600990)2024-08-30 19:12

3.备货生产审批流程缺失。公司存在取得明确订单前备货生产,但未见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079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4975265000 名 称 关于对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7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存货报废及减值内控不完善。公司未制定减值测试计提的相关规章制度,存在未及时履行存货报废审批程序的情 形。 2.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到位。公司存在先发货后补合同等不规范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强化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法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