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华民为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 提 名 人 已 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易 所 认 可 的 相关培训 证 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