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毛景文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专业资格 - 会计专业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