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江航运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及鉴 证报告 普华永道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3137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截 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上海锦 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执行了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锦江航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