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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601099太平洋(601099)2024-04-26 22:56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7]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权利[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发出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报送文件,决议披露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公告[16] - 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提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6] - 召集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除按规定补充或更正外,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17] 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9]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大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20] - 出现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1]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会议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8] - 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理讨论时间,董监高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28]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董事、监事获选的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董事、监事人数的平均数的一半[3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7]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会议记录、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37]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