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任职经历、兼职信息、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核查 评估,现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刘伯安先生、何忠泽先生、黄慧馨 女士对其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3 年度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