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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液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100恒立液压(601100)2024-04-22 22:12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并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 (包括 1/3)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无法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