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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601111中国国航(601111)2024-07-29 17:01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引进 17 架飞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航集团;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包括引进 22 架飞机项目。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计运营 911 架飞机。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目前运营的飞机载运能力及利用情况,前次募投 项目引进飞机的交付及运营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引进 17 架飞机的主要考虑,后续相 关运营安排;(2)公司是否已取得本项目实施及后续运营所需的全部批复、资质、许可等;(3) 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情况,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4)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 用途及测算依据,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结构、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 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其中,问题(3)结合《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进行核查,问题(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