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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关于东航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156东航物流(601156)2024-09-20 19:09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通商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和材料,并假设:(1)公司已提供了通商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 (2)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及(3) 公司提供的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并且,通商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