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角轮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163三角轮胎(601163)2024-04-26 18:19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公司董 事会下设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议 事规则履行职责,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 主任不履行、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主任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