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事项[6][7] 关联交易反馈 - 财务部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反馈关联交易情况[13]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关联担保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关联交易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收益再投资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股东大会表决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4] 未获批准处理 - 因特殊原因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未获确认应终止[26] 免于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28]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除外)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8] 制度保管期限 -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管期限为二十年[31]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31] 制度实施 - 2022年6月28日施行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时终止[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关联人信息登记 - 关联人信息登记表用于首次登记、变更登记[34]
三角轮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