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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601163三角轮胎(601163)2024-06-26 18:18

第一条 为促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