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6亿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83亿元,股份总数为23.83亿股,均为普通股[8][17] 股东相关 -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认购1.1205亿股[17]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认购450万股[17] - 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认购180万股[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且累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35] 股份转让与回购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 公司回购股份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需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20] - 公司按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方案之日起不超十二个月或三个月[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6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2]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0] -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8种情形下,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1]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3]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决议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04]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8][119] -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任免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13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全体监事的1/3[1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临时会议通知应在召开5日前送达[13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46]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10%,最后支付股东股利[146]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平均利润的30%[15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5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53] - 若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54]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60][16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66][167][16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2]
西部矿业: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