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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1212白银有色(601212)2023-12-29 18: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白银有 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 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