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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601216君正集团(601216)2023-12-12 16:41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及时补足 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 除外。 第三章 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