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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601216君正集团(601216)2023-12-12 16:41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