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君正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1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