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 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