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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601216君正集团(601216)2024-03-22 17: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43801.739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2000万股普通股[12] - 发起人杜江涛认购23400万股,持股比例45%[12] - 发起人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5682万股,持股比例30.15%[12] - 发起人田秀英认购7800万股,持股比例15%[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843801.739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0]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31] - 审议特定担保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须经审议[32]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6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3]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73] - 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4]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 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可用通讯方式进行并由参会董事签字[7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5]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6] 其他人员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7]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8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8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85]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8] - 董事会以每3年为1个周期制定分红回报规划[89]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9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9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9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90] -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2]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1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92]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94]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8]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8]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报纸上公告[105][106]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5][10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法定报纸上公告[109] -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09] 其他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等[117]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及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06]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