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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601231环旭电子(601231)2024-04-23 19:0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证券部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 总经理提议时; (七)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设立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门委员会已分别制定了工作细则,其议事规则按对应工作细则执 由公司职能部门向证券部提交议案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