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经 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二次修订;经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三次修订;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