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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1236红塔证券(601236)2024-01-15 18:4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790,782,254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67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冯楠律师、洪瑞琳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 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 ...